2026年1月21日,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上海交流團以“澳門法律資源跨域服務價值”爲核心調研方向,先後走進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員會,在會長黃景禧帶領下,通過專題交流、簽約合作深化滬澳仲裁領域對接,推動兩地跨境爭議解决服務合作走深走實。


當日上午的交流活動在上海國際仲裁中心開展,中心副秘書長楊光致歡迎辭,介紹了中心在跨境爭議解决、“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及數字化仲裁平台建設等方面的實踐成果。中心立案部部長宋茹樺、合作發展部部長許索晟等成員參與交流。隨後,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與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約定在仲裁人才培養、案例共享、涉葡語國家仲裁事務協作等方面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

簽約後,澳門法進會副會長洪以鈞、監事長張宏哲、副理事長林華傑依次發言,圍繞調研提綱展開分享:張宏哲闡釋澳門葡語法律人才在跨境仲裁中的語言與規則適配價值,洪以鈞介紹大灣區律師對接滬澳仲裁資源的路徑,林華傑解析澳門歐陸法系在“一帶一路”及葡(西)語國家仲裁事務中的銜接作用。自由交流環節,雙方聚焦仲裁保全協助、裁决互認執行等議題深入研討,中心案件管理一部副部長王莉、案件管理二部副部長龍雨、研究部高級主管李挺偉等參與互動,明確了資源互通、業務轉介的初步方向。


下午,交流團前往上海仲裁委員會交流,委員會主任劉曉紅致歡迎辭,辦公室主任姚琰鋼、立案綜合部(ADR中心)部長嚴曉英、上海知識産權仲裁院秘書長王海娜、財務與發展規劃部副部長朱若菡等成員參與活動。委員會負責人介紹了其國際化布局成果,包括上仲歐洲中心的運行情况及涉歐洲、西語國家的仲裁實踐。


交流中,澳門法進會副會長洪以鈞、常務副會長羅佩琪、副會長林美芳依次發言,圍繞調研方向分享見解:洪以鈞分享有關跨境仲裁程序中不到庭制度的思考,羅佩琪介紹中國內地仲裁裁决在澳門確認執行的研究及澳門執行名義的講解,林美芳講解了澳門仲裁制度及必要仲裁政策。雙方還就長三角與大灣區仲裁協同、涉葡語國家爭議解决標準對接等議題展開探討,凝聚多項合作共識。

當日行程圓滿結束,黃景禧表示,本次交流與簽約進一步明確了澳門法律資源在跨域仲裁中的服務空間,後續交流團將推動合作協議落地,讓澳門法律優勢在更多跨境仲裁場景中發揮作用。參加本次交流的澳門法進會成員還有:理事長黃偉境、常務副會長盧綺嵐、鄭德法、副會長李穎婷、副理事長黃傑、林皓欣、邱文浩、理事佘家豪及學術部委員林碧怡。
